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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7-27期 第B2版:法治

冒充记者诈骗13.6万元

一男子领刑四年六个月

  仅有初中文化的信宜男子黄某冒充记者,以帮忙解决纠纷、办理取保候审等为由,先后诈骗被害人13万多元。近日,信宜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黄某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对黄某诈骗所得的136100元予以追缴,退赔给8名被害人。
  案情回放
  今年55岁的黄某,是信宜市某镇村民。2016年,黄某萌生冒充“记者”发财的念头,伪造了“新闻记者证”“廉政调研证”等多种证件。2016年5月,信宜妇女张某在丈夫去世后,与丈夫的兄弟发生土地纠纷。张某到一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时,与黄某相遇。黄某了解到张某的情况,便向张某谎称自己是南方日报属下的法制网记者,有能力帮张某解决土地纠纷,但需要5000元活动经费。张某信以为真,随后交给黄某5000元。
  行骗得手让黄某沾沾自喜,他的贪欲也更加膨胀。2018年6月,陈某在自己经营的某镇一处农场认识黄某。黄某向陈某谎称自己是南方日报社的记者,同时是广东省的廉政调研员。两人互相认识后,不时有交往。之后,陈某的儿子因吸毒被公安局查获并关押在戒毒所。陈某为帮儿子办理取保候审,就联系黄某。黄某当即承诺有能力办理取保候审,但提出需要1万元疏通关系。陈某救子心切,就通过微信转账1万元给黄某。5天后,黄某以事情复杂为由,再次要求陈某转账5000元。随后,陈某多次追问,但黄某以各种理由推诿,也没有将钱退回给陈某。
  2016年5月-2019年2月,黄某冒充“记者”,以帮忙解决纠纷、办理取保候审、办理小孩入学等为借口,先后骗取8名被害人共136100元。被害人知情后报警,黄某被警方抓获。检察机关以黄某犯诈骗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信宜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黄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广大市民不要轻信社会人员所谓的“有关系”“有门路”“有特权”,应当通过正当的途径办事,切莫贪走捷径,慎防上当受骗。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