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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7-11期 第B4版:法治

无证驾驶代价惨重

父母举债42万替儿赔偿

  儿子无证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死者家属索赔逾百万;父母为了不影响儿子前程,东拼西奏才借了42万元。该案经化州法院法官多番调解,被告与原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7年底,姚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茂名往化州方向行驶,当行驶至S372线化州某路段时,与从右侧驶出道路的陈某发生碰撞致当场倒地,造成人员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陈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并不按规定让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在事故中存在全部过错,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姚某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事故发生后,姚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历经18次住院,住院时间长达400多天,后于2018年11月死亡。经司法鉴定,姚某的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为21%-40%。事后,陈某赔偿了13000元给死者家属后便不再赔偿。死者姚某的妻子及子女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索赔130多万元人民币。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情绪颇为激动。被告陈某坚持姚某是死于尿毒症,其治疗与事故无关。原告则表示事故加速了姚某的死亡,是被告陈某造成的。
  经过承办法官多番做思想工作,双方曾达成第一次调解方案,但却出现小插曲,即“原告认为42万不包含之前垫付的13000元,而被告坚持42万包含之前垫付的13000元”。被告母亲当场失控,哭诉称这些钱已经是艰难筹来,其中还借了80岁老母亲的养老钱。但原告坚持不让步,导致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
  在法官认为该案无法调解,准备判决的情况下,案情却出现转折,被告母亲致电法院表示同意原告的方案。在法院制作调解笔录的当天,被告当即划款至死者妻子账户,该案得以顺利审结。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刘海玲周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