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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7-11期 第B4版:法治

信宜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15分钟审结一起刑事案件

  日前,信宜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一起轻微刑事案件,15分钟内完成庭审并宣判,被告人黎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黎某(女)经媒人介绍,与受害人毛某认识,之后两人开始恋爱。2019年2月,黎某认为毛某同时与数名女性谈恋爱,便与他发生激烈争吵,两人感情破裂。分手后,黎某向毛某索要2000元的精神损失费,遭其拒绝。黎某心有不忿,多次到毛某家中拿走其财物。毛某发现后,责骂黎某,让她将财物退还。黎某遂产生了到毛某家中偷盗财物的念头。某晚10时许,黎某来到毛某家,见大门关闭,便攀爬围墙翻越窗户来到二楼大厅,发现毛某在睡房内睡觉,就躲在隔壁房间等候时机。次日中午1时许,毛某醒来后离开房间去刷牙,黎某趁机进入毛某的睡房,偷去毛某放在床头的两台苹果手机以及一条金项链。案发后,黎某被警方抓获,并将全部赃物退还给被害人毛某。后检察机关以黎某犯盗窃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
  在检察机关移送审理起诉阶段,黎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查机关认为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盗窃的主观恶性较小,自愿认罪认罚,且案发后赃物已追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建议法院判处其缓刑。
  该案庭审前,法院告知了被告人黎某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表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法院对该案经审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被告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恰当,法院予以采纳,故依法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黎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服判。
  据悉,根据最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符合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条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相比较以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刑事速裁案件的审理周期进一步缩短,审判效率大幅提高,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而且可以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让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从而整体提升刑事审判的质效。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陈严陆富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