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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5-25期 第B2版:法治

茂南法院宣判一起涉疫情合同诈骗案

  近日,茂南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四川籍男子谭某在履行买卖口罩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法院同时责令谭某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不久的谭某从他人处得知有口罩出售的渠道后,也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出售的信息。买家与谭某进行联系,并支付了口罩款给谭某。谭某联系其上家购买口罩,但上家因无法拿到货便将谭某支付的款项全数退回。谭某收到退款后起了贪念,仅向买家退回部分款项,其余7万元拒不退还。谭某将其非法占有的款项全部用于生活花销及抖音消费挥霍,并虚构口罩在快递中转站被扣押的事实以欺骗买家。同期,谭某还以类似的手段诈骗另一名买家口罩货款3万元。谭某于2020年2月25日在佛山市被公安民警抓获,其归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货款共计10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予科刑。谭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谭某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谭某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故意实施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可以对其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谭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宣判后,谭某服判。
  记者张伍 通讯员潘思洁吴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