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2版版: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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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2-07期 第第02版版:论丛

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建设法治国土资源部门

法治创建活动对于推进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土资源部门是社会民生关注的部门,面广线长,政策性强。我局从构建和谐国土的高度出发,注重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效,先后被评为全国地籍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市(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新的历史时期下,我们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围绕上级部署,紧密结合部门职能实际,在法治创建活动中要有新举措,新作为,务求新成效。 一、加强领导,为法治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保证。 2009年6月,高州市委、市政府印发《高州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创建活动方案》以后,我局对法治县(市)创建活动高度重视,按要求成立高州市国土资源局法治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其他领导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做好法治创建活动日常工作。为使创建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我局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高州市国土资源局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明确了法治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组织领导等内容。在当前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法治创建经费纳入全局经费预算,为法治创建活动正常开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创新形式,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一)加强培训教育,增强各级干部保护和利用国土资源意识。 我局每年都举办地籍登记发证、用地管理、依法行政、信访调处等专题业务培训班,对全系统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水平。去年,我局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于12月29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系统人员参加的业务知识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土地信访调处、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农村宅基地管理、地籍发证、党廉建设等,全系统300多人参加培训,实现了全员培训,是近年来本系统最大规模的一次培训。同时,邀请省市级有关法律专家授课,对全市镇、村级干部分期分批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做到人手一册《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培训教材》,增强镇村干部依法用地、依法管地意识。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依法合理用地氛围。 1、深化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去年6月19日,我局联合团市委举办“高州市青年志愿者协助保护国土资源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启动仪式,出动35台车辆,到各镇(街道)开展巡回宣传,将《高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宣传图片》1万份、《高州市耕地保护宣传卡》10万份分发到全市各农户家中张贴,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扩大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普及面。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合理用地。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着重抓好《国土资源政务公示专栏》“扩面增容”工作,对全市镇、村、组三级《公示专栏》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进一步扩大国土资源政务公示覆盖面,使《公示专栏》设置不留死角,遍布全市各镇(街道)、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同时,进一步增加《公示专栏》公示的内容,将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法规、政务动态等内容全部向社会公示,使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政务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权利告知。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我局在对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土地使用权出转让、采矿权审批等行政许可业务进行广泛公示,特别是对每一宗农(居)民建房用地审批,除了进行“面”上三级公示以外,还将实行“到点到位”的公示,向申请建房用地的相邻关系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实行有针对性的权利告知,使相邻关系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避免和减少用地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扩大听证业务范围,将听证会下移到村委会举行。我局进一步扩大听证业务范围,在建设用地审批、征用土地方案、土地登记发证、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土地整理开垦、采矿权审批等业务方面,严格按照规定举行听证,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行政许可事项享有充分的表达权。为使听证会达到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目的,我局将听证会下移到村委会举行。这不但使当地群众就近参加听证会,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做到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而且使当地群众对国土资源部门行政行为进行广泛监督,促使国土部门更加严格依法行政。 (作者是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