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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12-20期 第B2版:民生/法治

无力交货还拒退定金 茂南法院强制执行促履行

  近日,茂南法院充分发挥限高、拘留等执行措施的强制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8月,罗某在某网络交易平台上以5.3万元的价格向凌某订购一双全球限量版的球鞋,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球鞋的价格、定金金额、违约责任等事项。随后,罗某向凌某支付了1万元定金,坐等球鞋的到来。凌某一直推脱交货时间,也无法提供快递记录。罗某催促无果,遂将凌某诉至茂南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凌某向罗某返还1万元定金并支付1万元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凌某拒不履行义务。其后,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凌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此外,执行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耐心地对凌某释法明理,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凌某不仅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态度也逐渐敷衍,最后还与执行人员玩起了“失联”。
  为促使凌某尽快履行,保障罗某的合法权益,法院果断对凌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准备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因被限制高消费,凌某的生活受到诸多影响。日前,深感生活当中处处受限的凌某通过电话联系执行人员,试图请求法院为其解除“限高”措施。执行人员告知凌某,如果其仍拒不履行,法院不仅继续会对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后续还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听到即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后,凌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随后,凌某将执行款2万元全部支付完毕。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记者张伍 通讯员 陈依婧骆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