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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10-31期 第B2版:法治

农村戏台摆摊“鱼虾蟹”

男子聚众赌博领刑罚

  一名村民李某为牟利,流窜其他村以“鱼虾蟹”的形式聚众赌博。日前,茂南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赌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2岁的李某是茂南区某村村民,年纪轻轻的他好吃懒做,总想着不辛苦又能多赚钱的门路。今年1月8日至1月12日期间,李某多次到附近村庄的戏台旁开设“鱼虾蟹”赌局聚集当地参赌人员进行赌博。后公安民警根据线索将李某等人抓获,并缴获用于作案的赌具一批。李某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参赌人员达二十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组织参赌人员三人以上,累计赌资数额为五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李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的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记者张伍通讯员 梁水英吴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