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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4-12期 第B3版:论丛

充分发挥县乡人大职能 大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莫绍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乡村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切实保障和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充分行使好人大职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
  古人言:“令出,唯行而不返。”今人说:“良法善治引领美好生活。”党中央发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动员令,顺应时代,深得民心。可不管决策部署多好,没有落实还是浮云。身负人民当家作主重任,县乡人大必须助推乡村振兴这个党和国家的大战略落地生根,要按照“超前调研出主意,跟踪监督促落实”的原则,充分行使好人大职权,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区)、乡(镇)各级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一)建言献策,依法决定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实施乡村振兴,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各级人大要全力推动党委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
  乡村振兴的号角已经吹响,人大必须见诸行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其战略要求,把住方向,依法行权,大力推进战略落地。县乡人大首先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聚焦着力点和突破口,深入基层,深入乡村,做好战略规划制定的前期调研,及早提出建议,提交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其次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及时依法作出相关决定,把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转化为全体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为实施战略提供法规政策的坚实保障。
  (二)依法履职、积极作为
  县乡人大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抓住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契机,主动作为,依法行使好人大各项职权,推进战略深入贯彻实施。
  1、行使好决策权,深挖释放乡村振兴动能。决策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重要职权。我国是农业大国,13亿人口有9亿农民。人大行使决策权把“三农”问题作为关注的重点,有利于实现、维护、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县乡人大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努力推动涉农法规、政策的有效实施,深化涉农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改革内生动力,“让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农村美起来”,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一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地,促进农村产业兴旺;二要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三要推进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破解融资瓶颈,推动社会资本流向农村。
  2、行使好审议权,推动资源向乡村振兴配置。审议是人大履职考量政府或有关部门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县乡人大要通过审议工作、事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把好财政预算审查关口,确保财政资金优先服务于“三农”建设;引导并支持县乡政府依法依规积极对接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争取更多的资金项目投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
  3、行使好监督权,推进战略扎实施行。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推进乡村振兴,县乡人大要充分发挥好监督推进作用,通过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优先发展建设农业农村项目,夯实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抓好战略实施的考核验收,不断推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人居环境改善。
  4、行使好人事任免权,筑好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保障。乡村要发展,人才是关键。习总书记要求“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人大要严把法规制度,积极贯彻党委意图,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推动相关部门创新乡村人才振兴办法,把好人事任免关,把好村级换届选举关,充实、提高镇、村干部队伍,强化“组织推进”。只有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干部,才将其任用到乡村振兴的重要岗位上,为战略实施凝聚英才、凝聚强大力量。
  二、强化人大监督职能,优化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环境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县乡人大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树立一线意识,积极作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不断优化战略发展环境。
  (一)构建平台,加强监督
  平台越多越大,监督越强越实。县乡人大要把乡村振兴作为监督重点,围绕镇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等方面确定议题,积极创新,多方构建拓展监督平台,全力保障代表履职监督。要广拓途径,丰富形式,认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等等,督促政府加大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工作力度,着力兴产业、兴环境、兴文化、兴村居,让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营造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把握特点,分类监督
  1、围绕热点难点开展视察。县乡人大要坚持把精准扶贫、环境整治、教育医疗、新农村建设、民生项目建设等热点难点作为对战略实施监督的主要内容,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及各地惠农法规政策的落实,如各类支农惠农扶贫资金发放、产权制度改革、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审批、乡村发展规划、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寓规范于监督,寓支持于监督,寓帮助于监督,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围绕民意重点开展督办。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推动政府工作、促进改善民生、保障代表权利的重要形式。助推乡村振兴,县乡人大要始终重视对代表相关意见建议的督办。人大机关要对代表有关乡村振兴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整理,分门别类,及时转交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建议督办,切实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转变部门作风,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步伐。督办要深入群众中去,深入代表中去,听取群众、代表的呼声和意愿。
  3、围绕工作重心开展督查。县乡人大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明确重点,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化乡村振兴战略监督。要做到“六紧盯六强化”:一紧盯政策办法,强化乡村振兴方案规划的出台和实施,实现一村一策、一村一案,村村有业、村村有品;二紧盯工作落实,强化对承担战略实施任务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人;三紧盯依法优先,强化预决算监督,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资金;四紧盯为民务实,强化民生保障监督,确保群众满意;五紧盯脱贫进度,强化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跟踪督查,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六紧盯环境问题,强化环保工作监督,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强化实效,延伸监督
  监督有实效,人大显权威。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性十分重要。强化监督实效,切实抓好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是根本。此外,还要注重延伸监督工作链条,对乡村振兴相关议案、建议推行“审议-询问-测评”联动机制,深化监督。要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方案的实施进度,分阶段组织代表听取审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落实情况专题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开展满意度测评,持续跟进,一抓到底,抓出成果。
  三、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奠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群众基础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发挥其作用是人大工作的关键。“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对奠定乡村振兴战略的群众基础,助推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示范带头,凝心聚力
  县乡各级人大代表在当地都是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先进人物,许多代表更是农村发展的“领头羊”,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县乡人大要引导发挥好代表的积极作用,使他们争做表率示范带头,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模范典型。县乡人大要多措并举组织发动,向全体人大代表发号召、倡仪,提出要求,使他们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积极参与,体现代表新作为,展现代表新风貌;充分调动代表参与战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与群众联系广、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势,将其锻造成三农工作队伍的重要力量,推进战略实施。
  (二)引导履职,模范带头
  1、要发挥好代表履职作用。针对乡村振兴,县乡人大要坚持在代表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压实代表活动内容。强化代表建言献策工作,通过代表走访、视察调研等形式,组织代表广泛征集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茂南区好心湖畔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落地建设,就得益于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建言。
  2、要发挥好代表宣传作用。县乡人大要加强培训,使人大代表学好领会各级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文件规划,自觉自愿融入乡村振兴,做党的政策的宣传者。同时,积极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深入社区、村居,广泛宣传各级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知晓战略、理解战略、支持战略、参与战略,为战略实施凝聚人心、集聚力量。
  3、要发挥好代表模范引领作用。引导激励代表中的农村经济发展能人发挥优势,争当加快乡村产业发展的领头雁,引领群众发展当地优势产业;鼓励代表中的企业家将企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相融合,带动群众共同致富;鼓励代表中的村干部,争做生态宜居和治理有效的带头人,做移风易俗、文明新风的传播人,做带领群众发展现代农业致富奔康的领路人;鼓励农村一线代表争做平安和谐的维护者、社会事业的热心者、创新创业的改革者,激活农村发展活力。
  4、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县乡人大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创设完善沟通履职平台,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要鼓励代表当好群众和党委、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扮好群众代言人角色,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
  (作者单位:茂南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