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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0-15期 第B5版:法治

车祸伤者在安徽养伤无法赴茂领赔偿款

茂南法官亲自上门办手续

  法庭内外
  日前,茂南法院一名执行法官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激动地连声道谢:“谢谢法官!谢谢法官!我查过了,赔偿款收到了!”对方虽未第一时间表明身份,但法官还是从声音中听出对方是安徽人蔡某。法官赶紧安慰他:“收到了就好!老蔡啊,你要好好保重身体!”放下电话,法官心中充满了暖意。
  这通温暖的电话,还要从一件不幸的事故说起。2014年,安徽淮南人蔡某、宋某夫妻俩驾驶货车在沈海高速茂名段与李某驾驶的超载重型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蔡某受重伤、宋某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后经法院判决,李某一方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共需赔偿40.6万元给蔡某及其家属。2017年10月,蔡某及其家属向茂南法院申请执行。经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上述赔偿款顺利执行到位。
  当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将赔偿款执行到位的好消息告诉蔡某并告知其前来办理领款手续时,蔡某反映了一个无奈的问题。蔡某因车祸重伤未愈,无法长途跋涉到茂名领取赔偿款;宋某的父母因年事已高,加上丧女之痛导致身体欠佳,也无法到法院办理手续。考虑到该笔赔偿款对蔡某家庭意义重大,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亲自上门为蔡某等申请执行人办理领取赔偿款的手续,以便尽早将案款发放到位。
  茂名至淮南没有直达火车,法院工作人员辗转换乘各种交通工具,跨越一千七百多公里,终于到达安徽淮南山区,出现在蔡家人面前。法官为蔡某等申请执行人复印了身份证、银行卡等领款所需的材料后,婉拒了蔡家人提出的一起吃个饭的邀请,抓紧时间起程赶回广东。返回法院后,法官马上办理支款手续,并通知蔡某留意查询到账信息。蔡某查询到赔偿款全额到账后,马上打电话给法官表示感谢,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记者张伍通讯员何松富
陈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