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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0-15期 第B5版:法治

开设赌场两人获刑

  日前,信宜法院对一起开设赌场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黎某华有期徒刑1年,判处被告人潘某柱有期徒刑8个月。
  2018年4月上旬,犯罪嫌疑人赖某就(在逃)找到被告人黎某华,提议一起在信宜东镇某村开设一个赌场,黎某华同意。该赌场于2018年4月开始运作,同时赖某华找到被告人潘某柱,叫他到赌场帮忙放贷给赌客以及做一些杂务,每天给其300元工资。潘某柱见有利可图,就同意了。该赌场是利用扑克牌进行俗称“斗牛”以大吃小的赌博,赌场由黎某华管理,曾某和吴某负责发牌和抽水,潘某柱和曾某龙(曾某、吴某、曾某龙均另案处理)负责放贷。该赌场从2018年4月11日至5月24日间,每晚聚集赌客几十人进行赌博活动,每晚赌场抽水约1万多元,黎某华从中非法获利15000元左右。2018年5月24日,被告人黎某华、潘某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以二人犯开设赌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信宜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黎某华为了谋取私利,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被告人潘某柱参与赌场经营,两人的行为构成了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根据两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陈严 记者陈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