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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11-30期 第B4版:法治

法援守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普法之窗
  法律援助是我国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我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以维护贫弱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恪尽职守,贴心服务,推动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稳步发展。
  近三年来,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50件,受援人3750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5779人次,赢得了社会群众的信任和好评,切实维护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也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茂名市法律援助处荣获“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信宜市合水镇司法所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茂名市法律援助窗口荣获“茂名巾帼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和一批群众赠送的锦旗。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便民、惠民方面是卯足了劲头、下足了功夫。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加快网络化建设步伐,先后在工、青、妇、残、部队驻地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5个,在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10个,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在全市1902个村(居、社区)委会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群众足不出村(居、社区)即可享受法援服务”的目标。
  通讯员罗伯坚 记者 谢力忠
  茂名市司法局
茂名市普法办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