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2版版: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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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4-25期 第第02版版:论丛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房产事业发展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高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在高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确保了我局的可持续发展。去年,我局共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发证5760多份;抵押登记2500多份;代征各项税620多万元,协征各税5100多万元,荣获高州市“财税贡献奖”。我局总支部被评为高州市先进党支部。 一、着力抓好干部职工素质教育工作 去年,我局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二、大力整治机关工作作风,改善了政务环境 去年,我局被列为行风测评单位,我们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机关作风整治活动,针对我局机关作风存在的不良现象,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认真加以整改。一是设立房产服务大厅。实现了房产交件、测绘、评估、查档、缴费、领证都可在大厅内一站办结,既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奔波劳碌的问题。二是配足配强大厅人员,并加强素质、礼仪教育。我们除了从各股室择优挑选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大厅办事员外,还特别邀请了茂名市房产交易大厅的领导到我局,对大厅人员进行素质礼仪教育,大大提升了服务质量。三是科学管理业务,解决了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调整测绘所交易所的职能、成立房产抵押登记管理办公室,科学规范管理业务,使到房产登记从过去需要15天缩短为12天,抵押登记从7天缩短为2天甚至1天,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去年,我们又派出了5批业务骨干,到广州、肇庆等地参加了建设部、省建设厅等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整体业务水平。五是完善了监督体系。六是建立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 三、常抓不懈,力促房管各项业务扎实推进 (一)科学严谨,规范房屋产权登记管理。房屋产权登记是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能之一,为了进一步维护房屋产权登记的法定严肃性,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一方面调整部门职能。调整后的测绘所专职负责对全市房屋进行测绘,办证职能并入交易所,由交易所负责对全高州市区房屋的初次登记、继承析产等业务进行受理办证并初审,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科学完善了“收件—测绘—办证 (初审)—审核—审批—发证—资料存档”一条龙的房屋产权登记程序。另一方面严把登记审批关。我们在严格按照新 《房屋登记管理办法》进行房产登记审批的同时,针对以往在房产登记过程中存在私人见证房屋析产、继承、赠与的现象,我们与高州市司法局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了房屋产权析产、继承、赠与都要办理公证的有关规定,有效把好了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的入口关。 (二)以人为本,经营管理好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直管公房是高州市政府赋予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能。目前全市直管公房面积有20.8多万平方米,大多是旧瓦房和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的预制楼房,其安全状况令人堪忧。为了管好用好这些公房,确保居住公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作了不懈的努力。一是以公房安全使用为最高目标,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公房维修管理办法》,对公房进行正常维修养护,同时加强对高危险度公房的监控和台风雨季巡查,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公房安全事故从未发生。2009年,公房维修68宗,共计投入资金130多万元;二是整顿公房租赁秩序;三是改善公房居住环境;四是建立公房信息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创新思维,突破危旧公房改造困境。目前,我局直管的公房中,还有C级以上的危房11.8万平方米,7800多人居住,安全隐患不轻,危旧公房改造工作还任重而道远。为了突破危旧公房改造困境,进一步加快危旧公房改造步伐。去年6月,高州市政府成立了危旧公房改造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危旧公房改造工作,改变了以往公房改造由我局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为市公房改造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受高州市政府委托,我局经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组织听证论证,草拟完成了《高州市危旧公房改造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四)关注民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廉租住房政策。为解决城镇住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全民安居工程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项民心工程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到目前为止,我市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共353户。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廉租住房政策,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一是继续对未能安排入住廉租房的低收入家庭实行住房租金补贴,去年共计补贴租金6.6万多元。二是加快完成北江垌一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用地的整体规划,着力打造精品廉租房住宅小区。三是努力拓宽廉租房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为此,我局领导多次上省城、走茂名,向省建设厅、茂名建设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报情况,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给予更大的扶持。去年和今年,共计争取了上级安排我市省级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专项资金预计530多万元,建好廉租房两幢,受惠群众24户,110多人;拟建设6幢,84套。 (作者单位:高州市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