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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9-02-15期 第07版:茂闻.社会

电白观珠成功调解一纠纷

四载积案终得解 邻里息怨握手和

  茂名晚报讯记者梁奈通讯员梁文华 约在2014年,电白观珠镇两村民因公共水利渠修筑、土地界至拆除及树木损毁问题多次产生激烈冲突,双方均到镇综治中心、派出所登记报案要求处理。经过该镇党委、政府不断研判追踪,上门悉心调解,双方于近日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双方互责矛盾升级
  严某姬(73岁)与汪某武(63岁)均为观珠镇河垌村村民,两家是相邻关系,严某姬的房屋建在汪某武的房屋左侧,中间隔着一条排水、灌溉两用水利渠。早在2000年,汪某武和严某姬的丈夫汪某进(已逝世)在河垌村委会及镇司法所干部的调解下签订了一份“土地调换协议书”,确定双方土地界至及范围。
  2015年,严某姬建房时将水利渠强行封堵,导致水渠上游的水无法排出,造成村民房屋被淹,下游农田干旱失收。后来,严某姬将水利渠改道另建,但排水效果不明显。2016年3月,为了解决排水和灌溉问题,镇政府挖开汪某武建在附近的土地界至,连接严某姬一方新建的水渠。严某姬不满其修建的新水渠由自己出钱,而新连接的水渠由集体出钱,要求汪某武补贴其修新水渠的钱。汪某武不同意,严某姬就宣布2000年其丈夫和汪某武所订的“调换协议书”无效,强行将汪某武门前的果树砍伐,并在汪某武家门口挖掘了两个桩穴,堆放了一堆杂木。

深入调解巧化纷争
  观珠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领导为组长的矛盾化解工作组,专门负责调解此起纠纷。一方面,工作组就案件的性质进行分析,结合案件情况向双方当事人开展法制宣传和进行法律解答,为案件提供法律支撑。另一方面,组长带领工作人员多次到纠纷现场进行现场调解,向双方当事人及村民展开调查化解工作。工作人员细致观察纠纷现场,详细梳理本案争议焦点,认真分析此相邻纠纷的前因后果。在掌握案件主要脉络后,积极开展双方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工作组对严某姬一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封堵公共水利渠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向其阐明砍伐汪某武树木、挖桩穴以及堆放杂木,这些行为不但违反了道德层面的公序良俗,受到村民的谴责,更在法律层面侵害了汪某武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下,严某姬方意识到了错误,双方情绪得到控制,并同意坐下协商。
  工作组认为此积案化解时机已成熟,立即召集双方协商解决问题之法。经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严某姬主张的水渠问题和汪某武主张的土地界至建设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双方均不再追究对方报案及产生后果的事件或案件的所有法律责任。至此,累积四年的相邻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