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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07-06期 第07版:纸看茂名

空调制冷达不到预设温度

分界工商所助消费者维权

  茂名晚报讯记者池榕通讯员陈华生陈光礼近日,高州市工商局分界工商所调解一起空调机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00元。
  据了解,2018年5月16日,投诉人龚先生在分界镇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空调,价值2800元,5月17日经安装使用空调时,该空调出现了故障,制冷达不到预设温度,为此投诉人要求商家更换空调,但商家只肯维修,拒绝更换。维修完成后,投诉人使用该空调仍经常出现故障:制冷温度始终达不到预设温度,至今已维修3次。投诉人要求将空调退回商家并要求退款。商家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投诉人多次与商家协商无果,无奈之下,于2018年6月底遂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帮助维权。
  该所接诉后,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当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分界工商所组织调解。并向在场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的规定。该所通过耐心进行法理教育,明晰双方当事人的权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投诉方(销售商)同意退回空调机全额款项2800元给投诉方(消费者),双方当事人互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至此,该起消费纠纷得到了解决,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