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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8-07-06期 第07版:纸看茂名

茂名中院公开审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被告人涉嫌多项罪名

  茂名晚报讯记者梁奈通讯员杨彩珍李燕杏7月2日至4日,茂名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郑某营等19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妨害信用卡管理、非法持有毒品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到2017年间,被告人郑某营、郑某叶、赖某荣、高某树、徐某畅、曾某喜、温某超、程某、李甲、李乙、常某国、杨某涛等人为谋取非法暴利,多次进行毒品买卖交易。被告人郭某娣充当中间人,在郑某营、郑某叶夫妇与赖某荣、曾某喜与林某隆之间的毒品交易中提供介绍联络,从中赚取介绍费。徐某畅、温某超、周某等人在毒品交易过程中提供运输。被告人程某、冯某红、陈某明合伙制造毒品,由程某、冯某红提供资金购买原材料及制毒工具,陈某明提供制毒技术及制毒场所。被告人刘某军则为程某等人制造毒品提供运输帮助。
  公诉机关还指控了被告人杨某涛、高某树、曾某喜分别提供其租住的房屋给他人吸食甲基苯丙胺;被告人李某圆非法持有毒品;被告人李乙妨害信用卡管理的犯罪事实。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