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6版版: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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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2-28期 第第06版版:论丛

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 增强农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卢 军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党员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解决农村党员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使农村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 一、改进学习模式,解决党员教育不到位问题 一是明确学习内容。政治理论仍是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农村实用技术、计算机网络等知识的学习。二是创新学习方式。除了要充分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和远程教育等阵地,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等学习方式外,还可以采取“党员活动中心户”、“结对帮学”等方式来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同时,可以组织文艺宣传队到农村巡回演出,寓教于乐,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健全学习机制。建立完善相关的学习和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党员学习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使农村党员的学习教育真正到位,并取得实效。 二、把好出入“关口”,解决党员队伍素质不齐问题 一是严把“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入党手续,尤其是注重做好三方面工作,真正把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一要严把“条件关”。注重从退伍军人、回乡大学毕业生及致富能人当中的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二要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在确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实行公示制,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向群众公布,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三要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在确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程序中,要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票决,改变过去举手“全体通过”的做法。 二是疏通“出口”关,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要打破党员“终身制”,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动真格,切实解决好党员不像党员的问题。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慎重,应视不同的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如对认识态度好、知错就改的不合格党员可给予警告、留党察看、限期改正等适当轻一些的处理;对不能正确认识错误、拒不接受教育的应给予劝退、除名和开除党籍等严肃处理。 三、搭建平台,解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问题 从农村党员实际出发,分类管理,搭建平台,让农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为流动党员建“家”立“户”,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成立外出务工党支部、党小组。组织开展“双向带动”活动,使农村流动党员的信息、技术、项目能及时地反馈,带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以设岗定责为载体为农村无职党员发挥作用提供舞台。按照“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确定科技示范、村务监督、维护稳定、文明建设等岗位,可以一人多岗,也可一岗多人。根据党员特长,采取个人申报、党员群众推荐、党组织确定等办法,确定上岗党员。要认真研究制定岗位职责,村党组织与上岗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履责情况记录,将上岗党员的实际表现作为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的主要依据。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农村企业党员不单是为了获得一份可靠的经济收入,而是要结合企业的特点,做职工群众思想上的引导人和贴心人,利益上的推动人和保护人。要积极参与企业改革发展,为企业生产经营献计献策。 四、健全机制,解决党员关爱不力问题 一是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代表例会、党员活动日等制度,确保党员的民主权利;稳步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引导广大党员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保证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是建立结对帮扶制度。继续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全面开展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农村生活困难党员,按照“思想上扶志、生产上扶技、生活上扶困”的原则,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多形式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 三是建立关怀慰问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员慰问制度,做到党员遭受突发性灾难必慰问,“七一”、春节期间对特困党员、建国前老党员必慰问,建国前老党员病故对其家属必慰问。建立党员走访谈心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到基层走访与党员开展谈心活动。 四是建立社会救助机制。建立农村特困党员社会救助制度,通过实施 “四个一点”(党费拨助一点、民政救助一点、部门扶助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办法,设立党内关爱基金,重点救助体弱多病、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完善特困党员低保制度,对特困党员全部实行“低保”。 (作者是高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