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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11-25期 第A6版:税收

电白税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为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助跑添翼”

  

电白税务干部辅导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通讯员朱俊萤摄■通讯员朱俊萤赵颖刘涓涓
  本报讯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政策,持续鼓励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帮助企业和退役士兵享受国家税惠红利,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切实落实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接联系,通过案头数据核实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优惠落深落细落实,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税费减免,激发雇用退役士兵热情
  “去年4月,公司招录了一名退役军人,与他签了3年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保。没想到入职不到一年,他就为公司减免税费2000多元,几乎相当于公司全年缴纳的税费,而且这样的减免还能持续两年多。”广东海惠利机电销售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谭艳霞兴奋地说,“希望今后能吸纳更多退役士兵到我们公司,这样既可以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又能让公司享受政策优惠,减轻经营负担,一举两得。”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自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可在3年内按实际招录人数予以每人每年最高90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政策扶持,增添退役士兵创业底气
  在电白区林头镇经营龟鳖养殖场的何逢寿、何逢胜,都是退役40余年的退役军人,两人坦言:“以前也有养龟,但都是小规模,收入不高,从没有想过要当成一份事业来经营。”了解到退役士兵创业相关优惠政策后,两人均开始了“创业之路”,在今年8月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登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实实在在的红利,也是我们退役军人创业的底气。”何逢胜说。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对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最高14400元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电白区税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退役士兵曾经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贡献,税务部门将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退役士兵重返社会“助跑添翼”,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