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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8-03期 第B2版:廉洁茂名

学深悟透 精准规范开展政务处分

我市推进深入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市交投集团干部职工在交流学习政务处分法。 王国兴摄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陈兴海杨海云
  “通过学习政务处分法,我才认识到在协助村委处理救灾、抢险、防汛等物资管理,甚至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管理等公共事务时,如果非法占有村集体财物,就会触犯政务处分法,是违法的事情,一定不能伸手!”近日,集中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化州市全面开展,该市一名村民小组长参加专题学习会后深有感触地说。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督促指导,引导各地各单位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学习宣传政务处分法,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自7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部重要法律,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为了让全市公职人员知法、懂法、用法,市纪委监委通过组织学习会、报告会、网站平台考学等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加大学习宣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力度,一级抓一级,确保把该法落到实处。
  7月14日,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集中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学习政务处分法上走在前、做表率,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同时要多方宣传,实现学习宣讲全覆盖。
  7月20日,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将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列为2020年茂名市纪律教育学习月内容之一,于7月至9月在全市公职人员中开展考学活动。此次考学对象落实到基层村委会、村民小组长,实现考学全覆盖。
  政务处分法对于其适用规则是如何规定的?政务处分法对于具体什么违法行为会受到政务处分呢?政务处分法对于依法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利是如何规定的……7月22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许华锋在茂名市广播电视台FM106.1广播频率《与法同行》直播节目中,就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专业讲解,吸引了广大听众关注。
  组织个人学、集中学、交流学、以考促学,以及通过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7月份以来,我市各地各单位纷纷加强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宣传,提高了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为准确把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内容及精神,进一步指导工作,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督促所联系地区(单位),通过集中个人学、集中学、交流学等形式,持续深入督促监督单位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
  在7月3日市直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7月8日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作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报告,详细介绍了该法出台的背景、特点、意义,以及对全法原原本本进行逐条逐款详细解读,有效促进了全市卫健系统和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处分法的积极性。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施行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带头学好、用好、执行好政务处分法。在部门会议上,组织有关同志集中学,交流学习心得;在局党组召开的中心组学习会上,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政务处分法进行解读,让与会同志知法懂法,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督促指导综合监督单位积极参加考学工作,以考学为契机,潜心真学,对标对表,坚守底线不破红线。
  学好用好政务处分法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好监察职责的基本功,必须学深悟透,精准规范开展政务处分。
  通过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纪检监察干部对公职人员的对象和范围更加明确,对处理公职人员的执纪量纪思路更加清晰了。茂南区纪委监委有关案件检查室的一位同志深有感触地说:“以前对非政府工作人员的违法问题,大多是涉及职务犯罪这块才处理,对不是职务犯罪这块,很难作出相应的界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后,对这类人员的执纪检查工作明确了,办案思路也清晰了”。
  化州市纪委监委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六十七条,对现有未结的案件进行梳理,认真对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逐条逐款进行比对分析,对一名既违反了法律,又违反了党纪的党员拟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适用范围上实现公职人员全覆盖,统一了不同公职人员的处分标准,必须学深悟透,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才能在接下来的执纪量纪工作上严格运用。”市纪委监委力促行使公权力人员学习全覆盖,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贯彻执行政务处分法,廉洁从政从业、秉公用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