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11-21期 第A5版:论丛

新时代改革开放制度建设分量更重

  

李志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正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已经走过了建立和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半程,而后半程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是基于对这一规律的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时隔六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议题,将制度建设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时代的制度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与战略部署,促进了制度自信再强化、总体目标再深化、制度建设再细化。
  ——制度自信再强化。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成为一种稳定的、科学的、规范的现代制度体系。但外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直有许多质疑和攻讦。对此,《决定》用“13个坚持”系统总结了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铿锵有力地回答了“中国制度为什么行”的问题,深刻阐释了无论怎样风吹浪打,“中国依旧在这儿”的自信。这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是对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经验的系统总结,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使人们对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优势的认识实现了空前拓展,也使坚定制度自信的基本依据得到了空前强化。
  ——总体目标再深化。《决定》提出了“中国之治”时间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个总体目标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进一步细化和拓展,与党的十九届提出的“两步走”发展战略相呼应。
  ——制度建设再细化。“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决定》最大的历史贡献是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决定》分别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等13个方面作出许多新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覆盖。其中的每一个“坚持和完善”,既以“坚持”体现制度自信,又以“完善”体现全面深化改革,表明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完成这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作者系市委党校第30期中青一班学员,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