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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10-16期 第B2版:廉洁茂名

滨海新区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

推进作风建设严防“灯下黑”

  本报讯 近年来,茂名滨海新区纪工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建制度、立规矩、划红线,强化制度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茂名滨海新区纪工委坚持纪检监察干部选用标准,严格把握纪检监察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回避、任期制等制度。在管委会机关选拔政治过关、本领过硬优秀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充实区级纪检监察队伍。按照双重领导有关规定程序,对镇街纪委班子选配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结构。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新区举办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班。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能力提升班。按市纪委监委要求,建立“每周一课”学习制度,坚持每周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讨论,提高学习效果及履职能力。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使纪检监察干部明法纪、知敬畏。重视加强支部党建工作,以党建促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先后到中共南路第一个党支部革命遗址、化州革命历史纪念馆、怀乡起义指挥部旧址等开展红色主题党日活动,坚定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守初心,担使命。
  加强干部内部监督,坚持抓在日常。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主要领导定期约谈镇级纪委书记,经常开展与纪检干部一对一谈心谈话。实行对调查组的廉政谈话制度。在节庆期间,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要求纪检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制度机制,因地制宜,发挥各个岗位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作用,防止以案谋私,权力寻租,严防“灯下黑”。
  (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