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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10-16期 第B2版:廉洁茂名

敢于监督“自己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近年来茂名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情况综述

  9月29日,市纪委监委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议暨2019年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  
  林钢摄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兴海 杨海云
  市纪委监委强化自我监督持续发力:
  ——2019年5月23日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长林在大会上讲话(授党课),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坚定、具体地讲政治,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自觉做到勇担当、善作为,自觉做到实事求是、依纪依法。
  ——2019年7月25日,市纪委监委对高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徐柏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9月16日至25日,市纪委监委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内部巡察),对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个区(市)纪委监委进行“政治体检”。
  ……
  党的十九大以来,市纪委监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执纪的再执纪”神圣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经常打扫庭院,坚决清理门户,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思想武装,突出政治建设
  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今年以来先后召开纪委常委会21次共安排学习议题40项,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8次,累计学习了27个专题,还通过支部“三会一课”、各室(部)学习例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其中9月23日至29日,委班子成员和各室(部)、各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安排学习了5个专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笃学立根中深植信仰信念、人民情怀,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坚定地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纪检监察干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来监督,把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贯穿于干部监督全过程,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上。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先从纪委监委自身做起,当好表率,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
  落实责任,把自己的人管住,关键在于以上率下、层层传递压力。市纪委监委切实把干部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在纪委常委会议上讨论研究、精心部署,聚焦“关键少数”,从领导班子成员到各室(部)、各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从机关党委到各个党支部,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委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并督促各部门、各党支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自觉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
  兑现责任,把监督做细做实,贵在有抓手、重日常。为此,市纪委监委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积极探索实践,频频出招——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在委班子成员每周的日程安排上,常常见到“与干部谈心谈话”穿插于繁忙的工作事项中安排。主要领导身体力行,全覆盖约谈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和各区(市)纪委书记,采取分片调研和重点调研相结合方式,分别与全市110个镇(街)纪委书记逐一见面,谈思想谈工作生活,讲政治讲纪律作风,听意见、解难题,使大家真切感受到组织上的严管与厚爱。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把警示教育作为一次严明纪律、锤炼作风、涵养品德的重要机会,按细化分工的“规定动作”一项一项抓落实。比如,结合本地区近几年发生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由主要领导上一堂警示教育党课,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家属一封信,实行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书面述责述廉制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座谈会,交流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等。
  开展家访监督活动。通过一级访一级,入户“拉家常”,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家庭关系、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引导其家属当好“贤内助”和“廉内助”,发挥家庭监督作用。如去年全市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和各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家访纪检监察干部(含兼职)1732人,受访家属2278人,针对苗头性问题“咬耳扯袖”91人(次),梳理意见和建议58份。
  还有,纪委的“账”一样查,市纪委既自觉接受省纪委专项检查组对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也加强对各区(市)纪委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改变了以往那种纪委的“账”没人查、不愿查甚至不敢查的状况;探索在审查调查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工作开展到那里,党建就跟进到那里,确保外查人员、借调干部不会出现监督空白地带……
  一桩桩,一样样,监督在行动,常抓长抓,抓严抓细,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身感受到监督常在,意识到进了纪委不等于进了“保险箱”,如不遵规守纪同样有人“盯”着,需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的习惯。

  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市纪委监委十分注重发挥制度规范在干部监督中的根本性作用,教育引导干部熟知相关法规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方面,认真学习并督促严格执行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以及省纪委监委“九条禁令”和有关纪检监察干部干预过问案件违规接触关系人报告登记备案规定等系列制度规范。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责任追究实施规定、请示报告制度、请假休假和出国(境)审批制度等,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规范越来越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约束越来越紧,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范围更广了、权力更大了、责任更重了,保持队伍的纯洁性至关紧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必须零容忍,决不能手软。市纪委监委对此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始终坚持把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分析研判,严格规范办理,做到有信必核、核查必严,以查处促监督,不护短、不遮掩,不搞内外有别,该谈话函询的谈话函询,该初核的初核,该立案的立案。201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谈话函询24件,初核79件,立案18件,采取留置措施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8人。
  “坚持刀刃向内、自我净化,及时清理那些‘害群之马’,持续释放严防‘灯下黑’的强烈信号,为我市纪检监察队伍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