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8-16期 第B2版:廉洁茂名

注重谈话仪式感 监督好关键少数

高州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监督方面出新招

  本报讯“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清单,还要监督检查本单位的作风情况,对一些不良现象要及时纠正,促使单位作风持续向好……”近日,高州市纪委主要领导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约谈时语重心长地说。
  去年以来,高州市纪委监委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监督方面屡出新招,今年对一把手的谈话工作,专门印制了谈话记录簿,规范并区分约谈和谈话提醒两种方式,实现一簿“双谈”。谈话记录簿记载内容包括谈话形式、主体、对象、时间、地点、纪要等,让现场谈话满带“仪式感”。
  高州市要求,上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定期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进行约谈,每年不少于1次,着重了解其“两个维护”以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等方面的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对下级一把手进行约谈。
  除了约谈,该市纪委的谈话提醒工作也成为常态。“这还是我第一次接受组织那么正式的提醒,平时虽知道自身有一些小毛病,但业务缠身时,并无太多注意。这次谈话,我是有点紧张的,但经过组织的教育后,我觉得这是组织对我的关心关怀,能被提醒,是好事,以后我会更加重视自己的问题,保证不会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某局局长在接受该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时说。在该市纪委会议室内,谈话主体与对象对面而坐,谈话主体讲缘由、谈要求,谈话对象谈认识、表态度,记录人在旁边详细记录了整个谈话过程,现场既有“辛辣味”,也有“人情味”,既让对象“出了汗”,也让对象不“失温”。据统计,今年来,该市各级合计谈话提醒492人次,其中科级及以上的有35人次。
  在谈话提醒工作中,高州市纪委要求各级层层谈、重点谈,着重对“六大纪律”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节轻微、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与主管或分管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整改。
  每季度,该市纪委监委还对全市的谈话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结果作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数据参考。此外,还把各级一把手落实约谈和谈话提醒制度情况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市党建考核。
  (陈张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