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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4-25期 第B3版:法槌

高州法院执行干警雷霆出击

“涉农合债权”案件专项执行首战告捷

  被执行人清偿债务
  攻坚执行
  为有效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加大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日前,高州法院执行干警雷霆出击,不辞劳苦,连续作战,成功执结8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18200多元,成功打响2019亮剑执行——“涉农合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第一枪。
  当天,全体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分别前往谢鸡镇、云潭镇、新垌镇对9起久执未结的“涉农合债权”案件强制执行。
  上午10时左右,执行二组干警率先来到云潭镇某村,敲开了被执行人卢某荣的家门。1997年,卢某荣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云潭信用社借款54960元,贷款到期后经云潭信用社多次追讨一直拒不偿还。高州法院作出判决后,卢某荣依然以生活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说明执行目的后,被执行人卢某荣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同意到云潭信用社进行协商。在云潭信用社,被执行人卢某荣再次讲述其家庭经济状况,表示其母亲年老多病,暂时无法偿还贷款。经过多次协商,云潭信用社同意放弃被执行人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卢某荣立即联系亲朋好友帮忙还款。中午12时,其亲戚亲自将现金带到云潭信用社为卢某荣清偿了债务。至此,该案圆满执结。与此同时,执行二组干警先后对张某生、黄某辉、张某忠等被执行人采取执行行动,其中,被执行人张某生在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下,同意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共18000多元,另两名被执行人与云潭信用社达成了和解协议。
  上午11时30分左右,在执行一组干警主持下,新垌信用社与两名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其后前往下一个被执行人居住地。到达后,执行干警立即将其拘传带回信用社作释法说理工作。据了解,被执行人林某华于2009年向新垌信用社贷款6000元,贷款逾期后经信用社多次催收未果,于2016年起诉至法院,经高州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偿还信用社本金6000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义务,其后信用社向法院申请立执行案。经执行干警多次走访查询均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林某华的行踪。经执行干警、信用社工作人员多次作思想工作,最终林某华同意偿还债务,并立即联系家属到信用社偿还债务,该案成功执结。
  与此同时,执行三组干警到达新垌镇被执行人崔某荣居住地后,发现家中大门紧锁,无法开展执行。接着前往下一个被执行人邓某和居住处,发现被执行人后迅速将其拘传到谢鸡信用社进行释法明理。经过执行干警一个多小时的说法教育,被执行人崔某荣现场微信转账偿还了债务,成功执结该案。中午简单用过午饭后,执行三组组长创新思路,带领该组干警返回被执行人崔某荣家中,再次确认其是否在家。当执行干警到达后,发现被执行人崔某荣果然在家,然后迅速对其拘传带回法院,准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依法搜查其随身物品的过程中,发现现金1100元。承办干警再次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督促执行人崔某荣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多次表示其没有收入,无法偿还债务。其后,当被执行人崔某荣女儿得知其父亲将要移送司法拘留后,亲自联系新垌信用社表示愿意帮其父亲偿还本金20000元,利息将于今年12月底前偿还完毕。下午5时,被执行人崔某荣女儿将20000元划入法院账户,该案成功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当天共成功执结案件8起,其中全部履行完毕4起,达成和解协议4起,执行到位金额218200元,协议分期付款32万元,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让群众在执行过程中看到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坚强决心,打出了声威,打出了实效。
  (刘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