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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1-28期 第B5版:法治

茂南法院成功调解81件房屋买卖合同案

助力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近日,在茂南法院主持下,茂名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81户业主签订调解协议,承诺向业主们支付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该系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据悉,茂名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销售市区某楼盘,与业主们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业主们充满期待的等待中,该公司迟延了近一年才将符合交房条件的房产交付业主使用。该小区业主纷纷与开发商交涉,要求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在交涉无果后,81名业主遂先后将开发商诉至茂南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该系列案件涉及业主众多,茂南法院对妥善解决该系列案件高度重视。为了便于对该系列案件的证据事实、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分析,主审法官决定对先期受理的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业主一方坚决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而开发商方面则表示施工过程中台风和雷雨天气多发延误了施工进度,迟延交房的责任不在其一方。
  经过审查证据和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主审法官对案情有了清晰的了解,对开发商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有了明确的判断。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妥善化解业主和开发商的矛盾纠纷,为业主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主审法官决定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一方面通过业主一方的代理律师向业主们释明诉讼风险,努力使业主们对自己的诉求有合理的期待。另一方面,法官与开发商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既分析开发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从维护企业诚信形象的角度建议该公司与业主们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企业诚信形象受损,为该公司日后继续发展奠定信用基础。
  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和思想工作,业主和开发商都表示愿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在得知业主们同意调解后,开发商一方更表示将竭尽所能筹集资金,尽快向业主们支付违约金。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开发商承诺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给业主们。至此,该系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得到了圆满化解。
  记者 张伍 通讯员 梁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