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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1-28期 第B5版:法治

高州法院切实维护胜诉人权益

首批发放执行救助保险金15万元

  •   图为执行救助保险救助金发放现场。<br>

  1月24日,高州法院与人保财险茂名市分公司联合举行首批执行救助保险救助金发放仪式,为7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此次执行救助保险救助金的7名发放对象均为交通事故、民事侵权等涉民生案件的困难申请人,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无履行能力等“执行不能”因素,致使其本人及家人生活陷入困境。为有效缓解其生活燃眉之急,高州法院根据该院与人保财险茂名市分公司签订的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展调阅案卷材料、走访申请人所在村委会等相关调查工作。在核实7名困难申请执行人有关条件后,高州法院联合人保财险茂名市分公司依法为其发放执行救助保险救助金共计15万元。
  据了解,为深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高州法院联合人保财险茂名市分公司于2018年8月首次引入“执行救助+保险”工作机制,着重救助困难胜诉当事人。一年来,高州法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大力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共向8名经济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4万元,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生活燃眉之急,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图/文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刘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