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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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1-01期 第B8版:法槌

化州法院成功执结一宗“硬骨头”案

  为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深入落实省高院“南粤执行风暴”专项活动部署,近日,化州法院联合化州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卫计局、播扬镇党委政府等多个部门,成功执行申请执行人化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化州市播扬某经济合作社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继今年6月联动多部门成功执行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案后,再次成功执结一宗“硬骨头”案。
  申请执行人化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与被执行人化州市播扬某经济合作社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过化州法院一审、茂名中院二审审理,判令化州市播扬某经济合作社立即停止阻碍房地产公司正常开发建设位于化州市播扬镇某村委会省道284线边的建设用地。判决生效后,化州市播扬某经济合作社仍继续对房地产公司开发该建设用地进行阻挠、干涉。无奈之下,房地产公司于2017年1月向化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化州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化州市播扬某经济合作社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立即停止阻碍房地产公司对位于该用地范围内正常开发建设,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前将建设用地范围内种植的竹、木等附着物清理完毕。但该经济合作社村民杨某英等人仍然不履行生效判决,多次组织人员在涉案土地上设置障碍物及利用其他恶劣手段,阻挠房地产公司开工作业。化州法院和播扬镇政府多次对该经济合作社村民释法说理,但无果,杨某英等个别村民甚至公然叫板法律:“法院判决也没用,我就是不让他(房地产公司)施工。”鉴于该案涉案建设用地范围大且被执行人杨某英等村民对案件执行的抵触情绪强烈,法院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
  后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化州法院于2018年4月立案恢复执行,并提请化州市委政法委挂牌督办。为确保强制执行行动顺利进行,化州法院制定详细周密的强制执行实施方案,并成立执法、思想教育、秩序维护、医疗保障等执行小组。强制执行当天,各执行小组进入现场后按照分工,各司其职,迅速拉好警戒线,将围观群众劝离警戒线之外,随后,施工车辆和人员有序进场清理障碍物。执行过程中,现场有个别群众情绪激动,但在执行法官的现场释法和强制执行的威慑下,平息了群众的情绪,阻扰执行的情况没有发生。此外,为确保执行全程公开合法透明,当天还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监督执行全过程。经过8个小时艰苦作战,最终成功执结本案,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的成功执结彰显了化州法院决胜执行难的决心和敢打敢拼,勇于啃执行难案、骨头案优良作风。今后,化州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活司法搜查、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执行难攻坚和宣传,进一步营造惩罚、教育、强制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
   (黄治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