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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0-24期 第A2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实地视察《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梁罗跃出席

进一步推进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工作

  ■记者邓海菲
  本报讯 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驻茂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部分我市选举产生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综合工作代表履职平台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对《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梁罗跃,副主任马学友,秘书长杨雄出席活动。
  据悉,《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4月12日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经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9月1日起施行。
  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先后前往生态公园东门、好心堤凉亭、小木屋、博物馆广场、油页岩平台,实地视察《条例》实施情况。在视察过程中,人大代表们边看边听,并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结合视察感想和意见建议,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问题,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茂南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在现场向人大代表汇报本单位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还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市人大常委会强调,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此次视察,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生态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加强对生态公园周边环境的整治,落实主责,坚决不等不靠不要;近期要召开专题会议,把生态公园体现出来的人文、社会、经济价值,通过《条例》执行好、贯彻好、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将在明年的执法检查工作中,按照《条例》逐条逐款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