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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4-23期 第B5版:法治

泗水工商所查处一起发布虚假广告案

  近日,高州市工商局泗水工商所依法查处了一宗发布虚假广告的案件,有效规范了当地的广告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泗水工商所执法人员是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时,发现位于辖区内的一家经营家用电器商店,在经营场所内并排着的三台电冰箱,顶面招牌标示有“欧洲每5户家庭就有1台冰箱由某某品牌制造”和“冰箱总销量全国四强”等字样的牌子广告,这引起执法人员的高度注意。工商所执法人员在现场当即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合检查,但当事人称暂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执法人员发出了《提供证据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据到工商所接受备查,但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于是,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家用电器商店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为了提高某牌子电冰箱的销售量,将商家配送货时标示有“欧洲每5户家庭就有1台冰箱由某某品牌制造”和“冰箱总销量全国四强”等内容的牌子就放电冰箱顶面来扩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当事人所经销的电冰箱只是一般普通牌子的电冰箱,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明“欧洲每5户家庭就有1台冰箱由某某品牌制造”和“冰箱总销量全国四强”所宣传的证明资料,是故意在作虚假广告宣传进行误导消费者。
  鉴于当事人擅自发布虚假宣传的广告,为自己经销的商品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工商部门依据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记者张伍通讯员梁海陈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