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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3-15期 第B5版:法治/国际

破车窗实施盗窃

  日前,一名破车窗实施盗窃的男子黄某被茂南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7年9月17日1时许,黄某窜到市区官山一路的一栋居民楼下,使用工具破开车主黎某停放在该处的小汽车车窗,将放在车内的人民币2300元盗走。2017年10月25日2时许,黄某又窜到市区官渡一路的居民小区作案。当黄某正使用工具撬开车主陈某停放在该处的小汽车车窗时,被巡逻的小区保安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盗窃他人的人民币23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幅度内进行处罚。据此,遂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记者张伍通讯员何松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