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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3-15期 第B5版:法治/国际

高州法院为民工追回欠薪27万

16名工人送锦旗致谢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为我们快速讨回工资,多谢你们!”日前,黄某华等16名工人专程前来高州法院,给该院送上一面绣着“秉公办案、快捷高效”字样的锦旗,以表达他们对法院干警的感激之情。(见右图)
  黄某华等16名工人原为高州石鼓镇某厂员工。该厂由于经营不善,从2017年4月到2018年1月,共拖欠16名工人的工资278401元。一直无法拿到工资的工人们十分着急,多次与老板协商无果,遂于2月28日前来高州法院立案庭询问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并起诉该厂以追讨工资。
  立案庭承办法官在获悉16名工人案情后,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法院分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立案庭及承办法官迅速运用工人工资追讨绿色通道,积极运用督促程序,依法维护工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立案庭承办法官在详细审查工人们提供的证据材料后,认为拖欠工资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遂迅速运用督促程序为工人们立案。
  3月1日上午,高州法院金山法庭承办法官在拿到16名工人的案件资料后,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向双方当事人核实所拖欠工资数额,并于3月2日上午向高州市石鼓镇某厂经营者邱某玲发出支付令。为进一步加快案件进度,督促欠薪企业尽快履行义务,当天下午,承办法官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共同前来法院,法院分管领导和法官向其解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经明理释法,该厂经营者邱某玲表示,目前其正将居住的房屋进行变卖,所得价款将优先用于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其后,工人们对工厂的困难表示理解。该案从立案到发出支付令不足三天时间,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一致意见,使16名工人快速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文/图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刘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