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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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10-12期 第B8版:法槌

信宜法院多举措开展司法救助解群众燃眉之急

  近年来,信宜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展现司法人文关怀。2009年以来,该院依法对89件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共救助当事人7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1万余元,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真切关怀。
  完善便民救助举措
  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司法救助窗口,制作了司法救助流程图册和简易的司法救助申请表。经立案庭审查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即时上报分管领导,即日申报即日审批,提高了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并简化了司法救助的程序,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可先口头申请司法救助,后提交困难证明材料,经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即时予以登记立案,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开通立案绿色通道
  该院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追索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受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保障权利主张不落空;在工作中,灵活掌握实施司法救助的条件,因案制宜地作出合理的处理结果,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拓展司法救助范围
  该院结合审判实际,在对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的同时,将救助工作体现在上门立案、巡回审判、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方面,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并对相关信访案件中诉求合理、生活困难的涉诉信访人给予司法救助,使一批涉案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规范司法救助程序
  该院规定,由当事人写书面申请,提交的有关司法救助的证明材料,立案法官就应对初审符合形式要件要求的,由立案庭庭长审核,缓、减、免诉讼费用的案件还须由分管副院长、院长审批。严格的审批程序,有效地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使司法救助制度真正适用于弱势群体。 (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