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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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10-12期 第B8版:法槌

高州法院与医疗机构建立办案医疗协作机制

有效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为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公安部《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司法拘留对象健康体检和医疗救治工作,保障执行办案工作安全开展,高州法院与高州市人民医院建立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为法院执行工作开通健康体检和医疗服务“绿色通道”,有效缩短司法拘留对象体检时间,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继续取得新的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定期沟通制度
为保障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顺利进行,成立了由高州法院与高州市人民医院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办案医疗保障协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络会议,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做到定时交流、分期汇总。同时,专门确定双方协调联络人,负责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日常联络工作,保障办案医疗机制高效运行。
  设置体检诊室简化医疗服务流程
高州市人民医院参照其为公安机关提供的绿色通道及体检标准,设置司法拘留对象健康体检和医疗救治诊室,确保法院送至医院的司法拘留对象优先进行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必要时,医院还负责提供专用救护车辆。法院执行办案人员在办理司法拘留对象健康检查、医疗救治手续时,仅需提供工作证件、姓名和联系方式;医院按照规定的标准,每年年底统一与法院结算医疗服务费用,所需费用从法院办案经费中统一列支。
  强化信息保密加强安全保障防范
参与健康检查和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诊疗常规和规范,严禁泄露相关案件和人员的信息,体检、诊疗过程中所形成的医疗文书未经法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在对司法拘留对象进行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时,法院和医院相互配合做好安全保障和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司法拘留对象自杀、自残、逃跑等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明晰协作范围建立精细台账制度
办案医疗保障协作主要针对法院执行工作司法拘留过程中出现的健康检查和医疗救治情况,结合执行工作具体情况,建立健康检查、救治登记等工作制度,详细记录每个司法拘留对象进行健康体检、紧急救治的情况,并由协调联络人汇总建立信息台帐,进行跟踪管理,保证数据准确、内容一致,保障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规范运行。
  (朱祖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