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7-20期 第B3版:法槌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茂名日报社 联合主办

茂南法院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开局良好

  审判实务
  2016年11月30日,“茂名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在茂南法院正式挂牌。自2017年1月1日起,原由茂南、电白、高州、化州、信宜两区三市各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含行政赔偿案件)统一由茂南法院集中管辖。
  集中管辖改革实施半年以来,茂南法院坚持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开局。
  
  一、受理全市行政诉讼案件的基本态势
  集中管辖实行的半年中,茂南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1件。其中茂南25件,占22.5%;电白28件,占25.2%;高州19件,占17.1%;信宜14件,占12.6%;化州25件,占22.5%。据统计,在上述受理的案件中,土地类行政案件共50件,占总收案数的45%;公安处罚类行政案件共27件,占总收案数的24.3%;房屋登记类、劳动社保类、民政类等其他类型行政案件共34件,占总收案数的30.6%。从上述数据来看,土地行政争议和公安行政处罚争议成为当前行政诉讼争议的热点类型。
  
  二、优化资源提升质效
  为应对集中管辖后案件数量增长较快的情况,提高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茂南法院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办案效率。茂南法院通过创新组建行政审判团队,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挖掘、整合内外部审判潜能,从而实现了审判资源利用最大化。配置了四名员额法官并配备了相应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组成审判团队,专职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人员比改革前增加60%。同时,推进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今年上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行政案件占已开庭审理案件的88%。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茂南法院积极安排行政审理人员参加省、市法院和本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拓宽法官视野,提高审判业务水平,尤其是着重提高新形势下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和化解“官民”矛盾的能力。
  
  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增多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表现,一定程度上反映该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茂南法院集中管辖改革实行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增高,“民告官却不见官”的现象得到遏制。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主动出庭应诉,有利于化解行政争议,减少社会矛盾。
  上半年,共有8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因素的促进下,部分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化解。今年上半年,茂南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撤诉率达34%。
  
  四、行政诉讼互动互联机制构建良好
  为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切实保障公民权益,茂南法院积极探索与行政机关构建互联互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沟通交流、开展调研、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等各项措施,促进行政机关既依法行使职权,又注重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6月中旬,茂南法院与全市公安机关召开行政诉讼互联互动座谈会,分析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的不足和问题,努力促使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的标准更加贴近司法审查的标准。
  通过茂南法院半年来的努力和探索,茂名市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为进一步解决行政诉讼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等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许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