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12-19期 第B7版:经济

全心全意服务大众 忠实履行社会责任

茂名明湖获评“首届广东省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

  ■记者戴奇宙通讯员吴帝朝
  本报讯近日,由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主办的“2016首届广东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暨企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在广州圆满举行。记者获悉,我市知名企业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应邀出席,并被授予“2016首届广东省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荣誉称号,获得省级表彰。

  三十多年风雨历程 阔步前行硕果累累
  据了解,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始建于1984年12月,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该公司始终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大众,忠实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不断加强质量管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优质服务,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一家只有几百平方米商场的单店经营发展成为目前拥有63家直营店的连锁经营大型企业,经营面积20万多平方米,员工5000多人,商品销售及利税连年增长,连续多年获得“茂名市守法纳税大户”、“广东省A级纳税人”等称号,以及连续23年被评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近年来,该公司还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供销合作社百强企业”、“全国和谐商业企业”、“广东省质量、服务、信誉AAA级示范企业”、“广东省用户满意服务明星企业”、“广东省服务业100强”等八十多项省部级殊荣。

  经济与社会效益并举积极履行社会义务
  在追求快速发展的同时,该公司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捐款等慈善捐助公益活动。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该公司每年发动广大员工无偿献血,至今累计献血60000ML;组织员工参与我省“扶贫济困活动”,近6年累计捐款金额454772.2元。此外,该公司还积极参与“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活动”,为南塘镇旺罗小学捐赠图书室和舞蹈室……该公司把承担社会责任贯穿到企业发展的全过程之中,促进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得到大幅提升,树立了良好企业形象。

  坚守发展与责任 再获省级殊荣
  记者了解到,申报“广东省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须具备在广东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发展思路,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并在扶贫济困、医疗教育、赈灾捐款等公益事业方面有一定贡献;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不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到重大环保处罚或因严重污染问题引起群体性事件;以及劳动关系和谐,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无违反劳动法规,无拖欠职工工资,无涉税问题被税务机关处罚等基本条件。采取企联企协、行业协会推荐,企业自荐和企业自愿参加形式开展,并经过评委会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初审、调研、公示和终审等严格程序进行评定。
  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始终秉持着“创新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坚守,从全省众多企业当中脱颖而出,被授予“首届广东省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称号,获得省级表彰。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后将坚持用责任和良心做大做强企业,树立起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标杆,为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快速发展,助力幸福美丽茂名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