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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12-19期 第B7版:经济

茂名城区联社再获“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先进会员单位”称号

  本报讯近日,在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开展的2015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估中,茂名城区联社工作突出,继2014年后再度获得“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先进会员单位”称号。
  一直以来,茂名城区联社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消费者满意为宗旨,积极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该社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如“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校园”等,深入街头、社区、农村、校园,向金融消费者宣传普及银行卡、电子银行、投资理财等相关金融知识,以及金融消费者拥有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对非法集资、电话诈骗等金融风险进行提示。2015年先后组织了11场次的户外宣传活动,派发宣传单张、小册子2.2万份,惠及8000人。
  二是全面推行标杆网点建设。为了改善网点服务环境,规范员工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2015年,该社在辖内35个网点全面推行标杆网点建设,坚持用“一流的服务标准”争创“一流的服务网点”,切实提高所有员工的服务意识和素质,有效满足社会各阶层金融消费者的服务需求。
  三是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为及时采纳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客户投诉渠道,该社在辖内各网点的大堂经理台、网点LED等醒目位置公示本社受理投诉的机构名称、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信息,并配备了专职人员,确保客户投诉得到及时回复和妥善处理。2015年共处理客户投诉13宗,100%处理落实,没有发生处理不当或继续投诉情况,得到广大客户的肯定和认可。
  此次荣誉的获得不仅是对茂名城区联社一直以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肯定,亦将鼓励该社继续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与体验,构建良好市场消费环境。今后,茂名城区联社将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大金融普法宣传力度,持续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惠民金融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共赢的金融消费者关系。
  (张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