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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7-30期 第第02版版:要闻/时评

高州国土局荣膺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

本报讯(记者 正文 通讯员华铖 杨显盛 黄国明)高州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得力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近日,该局被评为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机构落实定责任。高州市政府成立了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高州市国土局及各镇(街道)按照要求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高州市国土局积极协助高州市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高州市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与各村委会、各村委会与各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与各农户层层签订《耕地保护工作责任书》,形成政府负总责,国土、规划、建设、农业等共同责任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耕地保护工作局面。 政策宣传进村户。在开展各项常规宣传的基础上,高州市国土局注重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国土资源政务公示专栏》宣传。每季度都编制宣传资料,分发到高州市28个国土资源所,张贴在镇村组三级3316个《国土资源政务公示专栏》上。二是广泛开展 “政策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将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印成“明白卡”和挂图,分发到各农户家中张贴。三是利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宣传。四是加强对镇村干部培训教育。每年都联合高州市委组织部举办镇村干部土地管理业务培训班,邀请省级专家前来授课。三年来,该局组织镇村干部培训班12期,参加培训4866人次,发放培训资料4800多份。 监察巡查到田头。该局注重落实监察巡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违法用地行为发生。每年都与各国土资源所签订《耕地保护监察巡查责任书》,落实巡查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各巡查责任人每周开展两次以上动态巡查,做到有巡查记录、有处理意见、有情况报告,使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得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制止。三年来,该局及各基层所监察巡查发现并制止在萌芽状态的违法占用耕地579宗。 该局通过上述措施,使人民群众耕地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高州市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连续多年不触15%的问责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