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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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12-07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期待更多人群参与

——探访我市无偿献血发展事业系列报道之三

本报记者许铭和杨海云 无偿献血 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无偿献血,是为拯救生命而奉献爱心,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乐章。1998年10月1日,国家《献血法》出台,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为了让更多的患者摆脱死神的威胁,让更多的患者家庭点燃幸福的希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任重道远。 为鼓励更多的健康人无偿献血,近几年,我市献血办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了长时间、多角度、全方位的无偿献血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广告牌、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宣传,做到报纸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影、街上有景。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在血站网页上开设献血者论坛、献血者之家,公布网络邮箱、免费咨询电话等,与各类献血者交流献血知识,解答献血疑难,听取意见。借助“6·14世界献血者日”、“献血法实施周年”等重要节日和活动,宣传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使广大市民对无偿献血的益处以及血费返还政策等都有了全新了解。市献血委和市教育局联合向全市中小学生分批印发 《青少年无偿献血知识读本小册子》。2008年,为了落实2008年无偿献血的招募工作,使献血工作能深入持久健康地发展,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无偿献血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完成招募献血工作任务…… 七点建议 盼能改变滞后局面 对照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奋斗目标,结合存在问题,笔者认为目前我市无偿献血工作还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建议全市各级党政领导模范带头,率先献血,带动当地群众踊跃参与无偿献血活动。与各单位的组织者或负责人紧密联系,让他们主动加入献血行列。二、主动与一些民营企业、学校联系,加强沟通,发动民营企业、学校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三、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工作,将无 偿献血工 作向农 村拓展,不断提高农民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四、加大对自愿无偿献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弘扬无偿献血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参照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相关政策,献血量与用血量相挂钩,以措施保血源,建立起无偿献血工作的良好运作机制。六、通过地方立法,形成有效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建立保障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及奖励措施。组织各单位应建立职工无偿献血档案制度,对积极报名参加无偿献血的职工,可列为优秀职工的考核条件之一,同时记入个人档案。七、严格各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对滥用血液的单位及个人,要坚决依法处置。 爱心呼吁 期待更多人群参与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参加无偿献血只需忍受瞬间的一点刺痛,就可能拯救了一个濒危的生命,挽回了一个因疾病摧残而可能破碎的家庭。只有做过了,您才会发现做件好事并不难!只有做过了,您才会发现给予比接受更快乐!因为您的捐献而挽救了他人的生命,其意义无异于延续了您自己的生命!您的人生将变得更加美丽而富有意义! 我市无偿献血事业需要大家的参与,希望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为挽救生命奉献一份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