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2版版:论丛

下一版>

<上一版

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11-01期 第第02版版:论丛

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新时期物价工作

陈 斌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全党同志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这精神激励着我县广大物价干部不断解放思想,继续创新思路,认真做好新时期的物价工作。电白县物价局是电白县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担负着对市场价格和国家机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和监督的职能,确保各项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收费政策的贯彻执行,并及时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我们必须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物价工作,不断探索价格管理监督的新路子,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物价工作。 一、建设一支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是做好价格管理监督工作的基础。要做好物价工作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物价队伍,这是基础。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武装队伍思想,并统领于各项工作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强化干部的廉洁自律,进一步规范干部从政行为,使干部真正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要着力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党风监督和法律监督,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恪守职业道德的价格管理监督干部队伍。 二、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是做好价格管理监督工作的前提。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商品价格逐渐市场化。在这种形势下,一部份人往往会认为物价工作可轻可重,可有可无。其实,在新形势下,《价格法》赋予物价部门特别是县级物价部门的职责不是轻了,而是重了。首先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领域,医疗、教育、建房等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收费管理力度还不够,乱收费特别是农村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农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其次在市场价格领域,不实行明码标价、价格垄断、哄抬物价等价格欺诈行为经常发生,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再次在农产品价格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就我县而言,要进一步做好渔、虾等海产品价格和荔枝、龙眼等特色农产品价格的采集、整理和发布等工作,促进特色经济发展。在启动价格预警应急方案后,县级物价部门如何根据自己的实际不断去完善,成为一个新的历史课题。 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是搞好价格管理监督工作的保证。物价工作必须做到“依法治价”。我们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抓好依法治价工作。在价费管理方面,要把好审价批费关,对不该批的费坚决不批,对该取消的收费坚决取消,对符合规定的批费,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坚决杜绝“人情费”。要提高审价批费的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使审价批费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下的阳光工程。在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方面,要严格执行“事实清楚、处理适当、证据确凿、手续完备、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以维护《价格法》的威严。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依照《价格法》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条例、政策和法定程序办事,充分发挥物价管理部门对市场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实施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四、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是搞好价格管理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价格管理监督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要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大力积极配合。首先,要取得领导的支持,争取党委、政府帮助解决物价工作中的困难,积极支持物价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要通过和纪检、监察、宣传、工商、财政等部门的紧密配合,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的价格和收费政策,使广大群众对国家物价政策和清费治乱工作加深了解,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乱收费行为的自我保护能力。 五、切实加强农村的价格监管是做好价格管理监督工作的关键。作为县一级价格管理监督部门,其管理监督的范围80%以上在广大农村,因此,做好“三农”的价格管理监督工作,既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我们要按省、市物价局部门的部署,建立和完善县、镇、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解决价格管理工作在农村 “缺位”和“不到位”问题,使价格网络全方位覆盖农村,畅通农民价格投诉渠道,化解农村基层矛盾,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和谐发展。 (作者是电白县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