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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10-09期 第第02版版:要闻/时评

整体推进 严保质量

高州四学校获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本报讯(记者 吴捷 通讯员 李可先)高州市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申报和推荐工作。最近,该市的高州中学、高州中学初中校区、新垌一中和高州市一小等4所学校被评为茂名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据了解,该市以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重点,以示范校创建活动为载体,本着整体推进、分类创建、严保质量的原则,认真贯彻“三纳入一渗透”的要求,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到整个素质教育工作之中,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逐步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模式。各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突出了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