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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0-02-11期 第第06版版:国内

重庆龚刚模、樊奇杭等涉黑案宣判

判处2人死刑、6人死缓

据新华社重庆2月10日电 (记者 朱薇)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0日一审宣判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涉黑案,判处2人死刑、6人死缓。 经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龚刚模与樊奇杭相识并结拜为兄弟后,龚刚模为樊奇杭提供经济资助,樊奇杭则先后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张孟军、吴川江等人,在重庆市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为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通过发放高利贷、贩卖毒品、开设赌场及娱乐场所等手段聚敛巨额钱财,壮大组织经济实力。逐渐形成了以龚刚模、樊奇杭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孟军、吴川江、李仕军、张茂才为骨干成员,以付仕培、杨波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据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9项罪名,判处龚刚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判处樊奇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法院判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吴川江死刑,被告人张孟军等31人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