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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0-02-11期 第第06版版:国内

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孙善武一审判处死缓

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记者 陈菲)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善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6年,孙善武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洛阳中泰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义超等9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案发后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