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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2-16期 第A14版:理财

发改委日前表示:

近期国内油价不具备调整条件

本报综合报道 发改委官员14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与1月10日调价时相比,涨幅为1.85%,国内油价不具备调整需要的条件。 发改委官员表示,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1月1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高位震荡后出现回落,但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仍有所上涨,与1月10日调价时相比,涨幅为1.85%。因此,国内油价不具备调整需要的条件。 发改委官员表示,今年4月份以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控,压缩了成品油价格上涨的幅度,11月10日上调后的成品油价格对应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仅为67美元左右,比同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7-8美元。如果与现行国内价格对应的原油价格相比,目前这个价差不仅没有缩小,而且还有所扩大。(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