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11-24期 第第02版版:认真贯彻落实粤西“两个会议”精神

邯郸“特权车”折射“公车”管理之乱

网上最近流传的一张 “河北邯郸免过路费名单”,全市五大班子和交通局的280辆车的牌照名列其中,其中市委书记和市长名下各有3辆,交通局长名下竟有7辆之多。 人们不禁为能够提供如此详细名单的有心人的行为而感慨。一个“免过路费名单”,让人们再次感受到当前“公车”管理之乱。 按邯郸市有关部门的说法,免收这些车辆的过路费,主要是为了方便领导和工作。但名单上列举的“方便”车辆之多,很难不让人生疑。平均每个单位拥有“免过路费”的车46辆,比两年前被曝光的陕西省人事厅“超级车队”还要多。更让人们无法认可的是,几个领导名下的车都不止一辆! 国家对公务用车的配备早有明确规定。中办、国办1994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很明显,邯郸市几个厅级党政机关和一个处级单位的“公车”配备都严重违反了这一规定。 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公车”已达500多万辆,年消费三四千亿元。许多地区在“公车”配备上都突破了有关规定,使用更是混乱。全国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指称“只有三分之一公车被公用”。还有如此次网民曝光的“免过路费”等“特权车”。“车轮上的腐败”成为久治不愈甚至愈演愈烈的顽疾,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近年来,一些地区推进“公车”改革,减少公车配备和使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似乎一直无法形成声势,多数地方始终没有动静。邯郸市280辆免过路费“特权车”名单再次提醒人们,“公车”改革须下更大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