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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08-03期 第第08版版:消费周刊

工商法院联手调处经济合同争议

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成立全国工商系统首个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

近日,全国工商系统第一家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机构——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在北京市房山区成立。今后,该中心将与房山区人民法院携手共同调解处理经济合同争议,畅通经济合同争议解决渠道,有效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出现经济合同纠纷,一般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既耗时耗力耗钱,又增加了司法审判压力。另一方面,受行政调解的强制力和执行力的局限,合同争议在行政调解后有时得不到有效执行,影响了行政调解的公信力。 针对这种情况,工商房山分局与房山区法院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在工商房山分局设立经济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专职负责辖区经济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同时明确双方在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方面的相关程序。《关于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法院在经济合同争议立案前,告知当事人可以向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申请调解;或在立案受理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将委托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进行行政调解,所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在非经法院委托而在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反悔起诉至法院的,法院将及时受理并按照有关规 定认定调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等。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崔建立对记者表示,行政调解工作具有及时、简便、灵活、低成本的特点,可以使相当数量的合同争议不必进入诉讼程序就能得到解决,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化解矛盾,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据崔建立透露,1997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颁布实施后,北京市工商机关积极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各城区分局在有形市场内设立了149个合同调解站,及时化解各类合同纠纷,营造了公平、公正、安全、和谐的交易环境和消费环境;郊区各分局则在乡镇政府设立了38个合同行政指导服务中心,为农民签约、履约提供行政指导,调解合同争议,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通过合同调解站和合同行政指导服务中心,共调解经济合同争议34316件,解决争议金额3.92亿元。(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