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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11-29期 第A3版:经济

广东23条措施促农村消费

  本报综合消息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聚焦农房外立面改造、乡村民宿提升、田头智慧小站建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方面,提出六大项23条具体措施,促进我省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持续释放农村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
  《通知》要求,推进农房外立面改造消费,以全省重要高铁、高速公路、省际边界沿线村庄和旅游风景区周边村庄以及圩镇等为重点,全域推进村庄农房外立面改造,连线连片提升乡村风貌带所在圩镇、村庄农房建筑风貌;鼓励对农房外立面改造予以奖补、补贴或贷款贴息;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为加快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释放美丽经济动能,《通知》提出,要支持乡村民宿提升消费。推进乡村民宿特色化、集群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打造高品质乡村民宿,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手续完善、特色鲜明的乡村示范民宿;涉农市县各级应安排不少于10%的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并优先保障乡村民宿、乡村旅游项目;乡村民宿(包括农家乐、休闲农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城市人群下乡消费,鼓励各级工会组织会员到乡村民宿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