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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7-13期 第B2版:社会

我市开展海陆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

  

■记者黄月华通讯员吴晓霞
  本报讯为进一步深入调查摸清我市重点海域污染情况,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督检查,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和市区两级海洋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了我市今年第一次海陆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分为海上组和陆上组,海上组主要检查已建、在建海洋工程、国控监测点、入海排污口、海洋保护区、海上岛礁;陆上组主要检查重要港口、码头及沿海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固废危废收集转运情况。分别检查了正源码头、长晟码头、天源码头、茂名港口经营公司码头、博贺码头、水东湾大桥、陈村清福港大桥、中国第一滩国控监测点、乙烯排污口、晏镜岭、人工鱼礁、小放鸡岛、富源石油化工、长晟粮油、长晟油脂、中油王港石化。这次行动有助于强化海洋垃圾源头管控,加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港口船舶垃圾等领域的监管工作,从源头控制海洋垃圾的产生和排放。
  本次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开展“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的一项举措,为提高海上生态环境综合管控能力打下了坚实有效的基础。推动建立跨部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与执法协调机制,强化海陆统筹的海洋综合治理合力,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违法行为,切实减少陆源垃圾入海,从陆域到海域全面加强海洋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