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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1-04期 第B2版:廉洁茂名

市纪委监委以“三不”抓实抓细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一体推进、统筹联动,探索强化日常监督方式方法

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图为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最新精神,深入分析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及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陈兴海 摄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陈兴海杨海云通讯员黄天南
  “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忠诚干净担当、拒腐防变方面做表率,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2020年5月26日,市纪委监委第二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在会上自我剖析。这是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以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的一个缩影。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其他党支部也分别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
  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政治要求,切实将“三不”作为主线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全过程,一体推进、统筹联动,重在日常、常抓常管,探索强化日常监督方式方法,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以不敢腐的震慑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前提
  2019年7月26日,高州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徐柏飞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0月11日,信宜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林广成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系统内的违纪违法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坚持刀刃向内、自我净化,及时清理“害群之马”,持续释放严防“灯下黑”的强烈信号。
  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立案17件,留置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特别是对徐柏飞、林广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后最终作了有罪判决,在我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不小反响,大家深切感受到执纪违纪、执法违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要敬畏法纪、敬畏权力,从而更加重视去执行制度、依规依纪依法办事,更加自觉投入思想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以及正反面典型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为推动日常监督工作开展创造了必要前提条件。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铁的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把日常开展业务工作与干部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确保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2020年12月18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长林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最新精神,深入分析我市纪检监察队伍及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政治方向、职责定位和任务要求,聚焦监督基本职责,聚焦“关键少数”,聚焦纪检监察权力,以高质量的监督确保纪检监察队伍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以不能腐的保障作为日常监督的关键环节
  “严肃纪律,对外出不请示报告的,要及时对其提醒注意;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纪律责任。”这是《茂名市纪委监委干部职工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第九条的规定。
  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除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省纪委监委《九条禁令》等制度,还出台了《茂名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茂名市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责任追究实施规定(试行)》等制度,织密“规矩网”,划出“警戒线”。研究制定和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外出请示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等,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严肃处理。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在不能腐这关键一环持续下功夫,注重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在压实主体责任上发力。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全覆盖约谈机关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各区(县级市)纪委书记,同时采取分片调研和重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分别与镇(街)纪委书记谈工作、传压力、解难题。此外,市纪委监委把专项检查作为加强内部监督的重要措施和制度安排。2020年9月份,市纪委派出5个专项检查组分别对茂南区、电白区、高州市等3个区(县级市)纪委以及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驻市委组织部等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检查。2020年以来,各区、县级市纪委监委共对其32个派驻机构和87个镇(街)纪委进行了专项检查,充分发挥专项检查“前哨”“利剑”作用,实现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抓早抓小、立行立改目标。
  以不想腐的自觉作为日常监督的根本要求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要求,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勤学常修,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扩大)学习议题18项,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议题57项,委机关各室(部)、各派驻(出)机构和巡察机构及时利用每周安排的学习例会,委机关党委各个党支部也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心组学习会和常委会学习议题的主要精神,确保把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
  为增强不想腐的行动自觉,市纪委监委注重利用正面典型的感染力和渗透力,发挥导向引领作用。同时强化反面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020年5月下旬,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各个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发生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案例为反面典型,按照“五个摆进去”的要求自我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同时,把省纪委的有关通知迅速转发到各区(市)纪委、各经济功能区纪工委,在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2020年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观看了由省纪委和市纪委分别拍摄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触及灵魂、警钟长鸣。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通过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不想腐的自觉,锻造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根植初心使命,增强法纪观念,从而在思想源头上与贪腐绝缘,起到在诱惑面前稳如磐石、不为所动的根本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