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12-31期 第B2版:茂名应急管理/茂名卫生健康

我市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

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本报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为加强安全监管,防范安全风险,日前,市安委办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暑,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吸取湖南浏阳“12·4”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炮”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整治无仓储设施、仓储设施与其经营规模不相适应、仓储设施与其经营产品不相适应等三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及“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等两类烟花爆竹零售店,对上述两类经营单位坚决给予整治乃至关闭取缔。
  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各地要加强烟花爆竹储存安全检查,督促批发企业加强和规范储存管理,严禁在仓库存放超标、违禁、非法产品、在仓库存放专业燃放类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仓库超量储存、堆放超高以及堵塞通道、储存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确保储存安全。同时,加强对零售点布点规划的检查,确保安全距离符合规定,严防各类风险。
  严格经营、燃放、运输和质量管理。严格实施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许可,严格运输、燃放许可审批,加强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购买、运输行为,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质量标准产品行为。
  联合开展“打非”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联合“打非”工作机制,依法严打取缔生产“私炮”,未经许可经营、走街串巷销售以及出租、出借许可证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案件,要追根溯源,查清产品来源、生产厂家、经销单位,依法严肃追责。
  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私炮”产品,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倡导安全文明新风尚,形成良好的“打非”社会氛围。 (茂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