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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9-03期 第A1版:要闻

茂名高新区专项奖补科技成效

设立科技孵化专项资金对场地租金进行补贴,并对纳税达标企业进行奖励

  

■记者张越通讯员冯锦东张凌双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茂名高新区获悉,《茂名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办法》中提出,将按照企业实际孵化面积给予一次性、最高3万元的租金补贴,并对孵化器年纳税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中小型企业另行奖励3万元。
  据介绍,该《办法》是为了贯彻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2019年修订)》《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相关要求,加速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培育科技企业,高质量建设茂名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而制定的。《办法》在入孵条件和流程、企业续租退租与增加办公场地、考核管理、毕业条件和跟踪服务、奖补政策、配套服务、协议中止等多个方面上,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规则。
  《办法》在奖补政策上规定,为鼓励优质企业进驻,区管委会设立科技孵化专项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给予科技成效奖补。其中,补贴对象为与中心签订孵化协议、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孵化场地内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有:当年获得有关知识产权、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评定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的企业等。
  据悉,茂名高新区内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其中国家级1家),众创空间3家(其中国家级1家),孵化面积6万平方米,全区在孵企业102家。目前孵化器办公场所已迁移到创新大厦,并设置了独立办公室、共享办公工位、路演室、培训室、多功能会议室等。
  “加快推进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将有利于夯实国家高新区发展基础。”高新区科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在相关工作中将完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办公场所改造工作。同时还将承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茂名赛区)暨“油城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半决赛、地方赛,并邀请专家对参赛企业进行指导,通过大赛评审结果推荐企业参加省级行业赛和全国总决赛。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重点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开展科技招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