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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5-21期 第B2版:民生/教育

市生态环境局作客“民声热线”透露

我市1-4月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三

  

■记者周缅
  本报讯昨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作客“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我市水体、大气、土壤、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污染防治、环境监督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了解答,并接受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问:市生态环境局近年做了哪些主要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答:
去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一号令”要求,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稳居全省前列。2019年,市区空气综合指数3.09,全省排名第四,质量达标率为92.6%;今年1-4月,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1,全省排名第三,质量达标率99.2%。
  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达标,实现重大转折。2019年,全市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5.7%;近岸海域水质一二类比例达76.5%,位于全省前列。今年4月14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20年3月和1-3月全国地表水质量状况。我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排名全国第四,改善幅度达65.36%,扭转了去年排名全国倒数第六的被动局面。
  三是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受污染耕地约4400亩,已安全利用3385亩,利用率为76.93%,完成省下达主要重金属排放量2019年比“十二五”末减排10%的任务。
  四是2019年顺利完成污染物减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考核任务。
  问:今年市生态环境局有哪些工作重点呢?
  答:
2020年是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之年,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和市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战。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环保监管责任。二是落实攻坚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三是强化源头整治,确保大气质量持续优良。四是加快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固废危废监管。五是深化环保领域体制改革,提升服务监管水平。
  问: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
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和守法承诺书是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依据。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自行监测方案;(3)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6)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7)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问:听说不少地块现在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请问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开展这项工作?
  答: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最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一是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的地块,变更前要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